积极探索创新试点 南宁市开展收养登记“全城通办”

南宁云—(记者庞丽娜冼慧莹杜佳徽)推广“代理妈妈”服务、收养登记“全城通办”……近年来,南宁市把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坚持以未成年人优先为原则,多措并举推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走向体系化、专业化。11月3日,南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南宁市宣传贯彻落实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

2020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加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等六个方面构建了全过程、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进一步细化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法定职责。南宁市不断强化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配齐工作人员,实施政策鼓励,落实经费补贴。全市配备乡镇(街道)督导员142人,村(居)儿童主任1814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配备率达100%。

南宁市在全市推广“代理妈妈”服务,强化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专业服务力度。“代理妈妈”是宾阳县探索出的一条“社工+村委(社区)+志愿者”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新路径,目前,宾阳县共组建了34支“代理妈妈”队伍,人数达820余人,团队在册管理志愿服务时长已达13万多小时,被民政部纳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典型经验。南宁市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投入资金140万元,在全市开展7个政府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由社工组织开展关爱保护工作,引入社工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专业服务。

为解决特殊儿童入学难问题,南宁市民政局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南宁市培智学校教学场地、教学设备和师资问题,扩大招生规模,由原招生一个班,扩招为三个班。将符合报名条件的特殊儿童应收尽收,有效解决特殊儿童入学难问题。并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帮扶,为帮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解决在学习和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今年5月,南宁市有关部门发动南宁北海商会、南宁女企业家协会共同举办“阳光儿童励志奖”“困难儿童关爱之星”慰问活动,表扬慰问24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19名关爱儿童工作突出的村(居)儿童主任,给每位“阳光儿童”颁发1000元慰问金、“困难儿童关爱之星”颁发2000元慰问金,在全社会营造了关爱困境儿童成长的良好氛围。

为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优化南宁市政务服务环境,南宁出台了《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收养登记“全城通办”的通知(试行)》,在全市范围内试行开展收养登记“全城通办”。根据《民法典》规定,进一步规范收养登记。今年以来,已办理收养登记114件。

【知识点】

南宁市收养登记“全城通办”的业务范围是哪些?哪些业务是不适用于“全城通办”?

目前各县(市、区)收养登记机关可以为以下情形之一办理国内公民收养登记“全城通办”业务: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为南宁市。

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弃婴和儿童发现地为南宁市。

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为南宁市。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南宁市。

目前不适用“全城通办”有以下几种情况:办理解除国内公民收养登记、撤销国内公民收养登记、出具国内公民收养关系证明、补发国内公民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证明、收养登记档案查询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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