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这么可爱,究竟要不要吃狗狗?

由于前一篇文章涉及时政了,论事姐发奋努力决定一天更一篇的计划被打乱了(因为近期预备的选题可能有不少涉及时政,对不起,我没有好好读规范,哭唧唧)。但是天无绝姐之路,每天这么多事,咱们总能找出一些白话白话。

今天的话题是人类的好伙伴——狗子。更具体点,我们究竟要不要把“不可食用”作为狗狗新增属性。

食用狗肉的历史渊源

毋容置疑,我国是有吃狗肉的历史记载的。早在商周时期狗肉就是主要的祭祀物品,因此祭祀以及吃狗肉现象十分普遍的,而周礼也狗肉的烹饪方法。作为对中国影响最大的思想家,孔子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今天的生活状态。而《礼记》中记载了孔子及其弟子吃肉的具体方案中写道“狗肉适合粱饭”;楚汉争雄时期,刘邦的得力干将樊哙更是“早年曾以屠狗为业”,《史记》中也常出现屠狗辈的身影。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知道猪牛羊鸡鸭鹅这些动物都是被驯化来的,尤其是牛更是被驯化来以役用为主,这与狗的驯化历史并没有什么不同,甚至很长一段时间“私下宰牛吃牛肉”是违法的。那么为什么在“吃狗肉”这个问题上面争议会这么大呢?

论事姐生活在北方周围吃狗肉的风气比较淡,但在论事姐小时候也是吃过狗肉的;狗肉是不是香到吃了就忘不了,论事姐也没有什么印象,只是在看过一次屠狗的现场之后就也不想吃了。

那时论事姐还在上小学,一个大课间,有靠窗的小伙伴喊道“看看,外面有人宰狗”。呜呜泱泱的小脑袋就凑到了窗口,学校围墙外面的一棵树上吊着一条挺大的狗,是只大狼狗,现在想想那大约是只有“德牧”血统的狗狗,不知是被人卖了,还是走失被屠狗人抓了。我看见时,它还没有死,被吊着,印象中隐隐有叫声,屠狗人把水灌进狗狗的嘴巴里,没多久莫约是呛死了,然后割开它的脖子,然后放血剥皮。“小脑袋们”被上课铃声叫回去了,我也并没有再想什么,可能一个幼小的脑容量并没有那么多空余留给书本之外的“它们”,只是每次上下学的路上,我总是看着树下那片地,想着“怎么没有血了呢”。那之后我也没有机会再吃狗肉,大学时看到了卖狗肉的朝鲜馆子,也并没有想去尝试。

论事姐是个“博爱”的女同学,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都养过;论事姐也是个“美食家”,天上飞是、水里游的、地上跑的也都吃过。有时候,论事姐是个“双标”严重的人;我养的小鸡小鸭长大了也不能让别人碰一下,另一面,我却跑遍整个城区去找哪家烤鸭最好吃、哪家烧鸡最地道;一面对着脆皮烤猪直呼“真香”,一面看着泰国香猪觉得“好想养”。

现在论事姐有几条小鱼、一只肥猫、一条蠢狗。你问我会吃猫狗肉么,那肯定是不会;而你问我要禁止别人吃猫狗肉么,也不会的。

甚至论事姐觉得,问题其实并不是吃不吃,而是“我的爱宠”你竟然想吃,或是“你想吃它们的欲望”使“我的爱宠”受到威胁。

没错,我国部分地区,包括但不限于“狗肉节”的餐桌上的狗肉,他可能是一个温馨家庭中走失的“家人”。这,才是支持“禁食狗肉”者群体庞大的根本缘由,你们威胁到我们了,你们冒犯到我“视为家人”、“视为挚友”、“视为心理依托”的狗狗了。我国几近没有“专供食用的肉狗”这个体系的,在论事姐看过的一部央视暗访中,无论是经营、运输、屠宰,全都是“擦边球”,没有资格,没有防疫,也没有部门审批。这才是问题的最根本所在,明明应该是“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是么?怎么变成了“没有违法”的狡辩呢?

“是不是应该禁食狗肉?”理智的论事姐总是能战胜感性的论事姐,“我不会吃,但我不会冒犯你们的习惯和传统”。“一刀切”是草率的,可是,再有完善的行业体制、法律规定之前,是不是可以暂时为你们的“口腹之欲”按下暂停键,为了我们的情感寄托和你们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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