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沃佳记者唐乙隽
在位于宝山区锦秋路的“韦韦犬舍”买下这只杜宾犬时,市民朱女士颇为满意。根据商家介绍,这种狗机敏又勇敢,正适合她“看家护院”的需求。谁料将狗带回家后,上网搜索资料的朱女士却越看越不对劲:杜宾犬竟属于上海市禁养的烈性犬种之一!
“如今,狗证办不出来,狗也不敢带出去遛。”买狗一个月来,朱女士陷入了两难的境地,由于购买时未与商家签订任何合同,退换这条路也同样走不通。
商家销售渠道广泛
市民黄女士谈起自己养的法国斗牛犬,也颇感无奈:“真是被骗了!”
今年5月,她来到位于闵行区东晨二路5号的“犬舍宠物活体销售区”,购买了一只商家所称的“纯种犬”。“包括狗粮、售后服务,一共付了7000多元。”然而,两个月后给狗洗澡时,她才发现通体纯黑的小狗竟有一半褪了色。根据购买时签订的半年内退换协议,黄女士向商家换了另一只大型犬。当时据商家介绍,这是一只“法斗”。
由于对犬类品种并不熟悉,黄女士将狗带回家后,经上网查询才发现“斗牛犬”被登记于本市禁养烈性犬名单中。“商家为何不明示?”黄女士感觉受到欺骗,想找商家退换,商家却理直气壮地表示:“谁说这是禁养犬?你可以冒充别的狗办狗证!”对于这种不合规的操作,黄女士颇为不满,但商家不再理睬她。
其实,关于烈性犬的饲养,早在多年前已有相关规定。2011年,《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出台,其中第十二条规定,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随后,经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宠物行业协会研究确定的《上海市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目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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