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顾名思义,其主要起“链接”作用,是仿制药上市批准体系与创新药品专利体系相“链接”,即仿制药注册申请应当考虑先前已上市药品的专利状况,从而避免可能的专利纠纷。与以往的专利纠纷相比,其可以理解为更为特殊的专利纠纷,其特殊性体现在时间上,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存在将以往的专利纠纷解决前置化了,可将纠纷放置到仿制药上市审批阶段。
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专利法》第76条引入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即正式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纳入法律保护。2021年7月5日发布了《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其主要内容包括:平台建设和信息公开制度、专利权登记制度、仿制药专利声明制度、司法链接和行政链接制度、批准等待期制度、药品审评审批分类处理制度、首仿药市场独占期制度等。

我国建立了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和公开制度,登记平台为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网址为,该平台于2021年7月4日正式运行。该平台的搭建意味着只有在该平台上登记和公开的专利适用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可以登记的专利共8种类型,包括化学药3种:药物活性成分化合物专利、含活性成分的药物组合物专利、医药用途专利;中药3种:中药组合物专利、中药提取物专利、医药用途专利;生物制品2种:活性成分的序列结构专利、医药用途专利。不可登记的专利包括中间体、代谢产物、晶型、制备方法、检测方法等专利。无论是原研药厂家还是仿制药厂家,有涉及到上述药品专利的,记得到上述平台进行登记,保护药品专利权人合法权益,降低仿制药上市后专利侵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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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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