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夏天,上海的张小姐遛狗没有牵狗绳,小狗遇到5岁小男孩小金,追着他一路跑。孩子家长见状对狗主人大喝:“你怎么不管好你的狗”。狗主人一听也没好气:“你家小孩不跑狗就不追了。”双方争吵后,警察调解未果。小孩爸爸将狗主人张小姐告上法庭,提出赔偿精神损失费5千元。
网友评论延伸阅读新动物防疫法通过,出门遛狗要牵绳!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1月22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新动物防疫法规定,携带犬只出户,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对饲养的犬只未按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可能被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除罚款外,还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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